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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J1226-2021相比旧标准有哪些更新?

更新时间:2026-09-09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28

HJ1226-2021《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》,相比旧标准有哪些更新?

    HJ1226-2021《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》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,替代原《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》(GB/T16489—1996),自202231日起实施,原国家标准在相应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停止执行。与旧标准相比,主要更新内容如下:

一、适用范围修订

    旧标准适用范围覆盖地面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;新标准将表述规范为地表水",并新增海水作为适用对象,覆盖范围扩展至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业废水及海水,满足近岸海域水环境中硫化物监测的需求。

二、方法检出限与检测体系优化

    旧标准在取样体积100mL、使用1cm光程比色皿的条件下,方法检出限为0.005mg/L。新标准将基础取样体积调整为200mL,并区分不同光程比色皿的检出限:使用10mm光程比色皿时,方法检出限为0.01mg/L;使用30mm光程比色皿时,方法检出限为0.003mg/L。实验室可根据样品实际浓度选择对应光程的比色皿,兼顾不同浓度区间的检测灵敏度。

三、样品前处理体系调整

    删除沉淀分离法:取消了原标准中的沉淀分离前处理方式,精简了方法体系。

    新增酸化-蒸馏-吸收前处理方法:在原有酸化-吹气-吸收"法的基础上,新增蒸馏吸收法作为第二前处理手段。针对高色度、高悬浮物等复杂基质的废水样品,蒸馏法的抗干扰能力更强,样品回收率与方法稳定性更优。

四、新增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章节

    shou次系统增设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专项内容,明确了实验室空白试验、校准曲线核查、平行样测定、加标回收试验等十余项质控要求,规定了相应的质控指标限值,进一步规范全流程操作,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。

五、新增废物处置要求

    补充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含酸、含硫废液的收集、贮存及规范处置要求,契合实验室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。

六、其他细节调整

    在样品采集与保存环节,新标准也进行了优化:统一采用200mL棕色具塞磨口玻璃采样瓶;调整了保存剂体系,新增抗氧化剂溶液并优化了试剂添加顺序;样品保存时限由7天缩短为4天,减少样品存放过程中硫化物的氧化损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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